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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集教育“十四五”规划研究课题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19/12/15 11:04:18     阅读数:5161

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,科学开展教育事业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编制工作,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,经研究,组织开展教育“十四五”规划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  
一、研究方向及题目   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聚焦“十四五”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,准确把握发展的阶段性特征,深入分析内外环境、趋势变化,以及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,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,在定量测算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基础上,研究提出“十四五”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,以及“十四五”时期推进实施的重大政策、重大改革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议。

二、申报有关要求   
1.课题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企业和社会团体,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条件。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,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,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。鼓励组成跨领域、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报。课题组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课题实施全过程,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。   
2.申报书请下载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。申报书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,一式3份,通过邮政特快专递(EMS)邮寄至教育部发展规划司(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,邮编100816),并附光盘提供电子版,信封上请注明“教育‘十四五’规划课题申报”,申报书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ghsghc@moe.edu.cn。   
3.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日(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)。   
4.我部将组织力量对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,择优遴选课题研究承担单位,于2020年3月底在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子网站公示遴选结果。
5.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积极为规划编制提供决策咨询服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,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教育部所有。
  
三、课题执行时间   
课题执行时间为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。课题组应按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、中期评议和终期评审,具体时间与课题组协商确定,并在2020年7月底前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,2020年12月底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(5份正式报告和报告简本,1份电子文档)。   
联系人及电话:易鹏、孙东,010-66097730、66096535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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